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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年前
  因小三與原配離婚
  十年後
  因落魄回歸“糟糠妻”
  □通訊員 王麗娜
  本報記者 王晨輝
  早報訊 昨天上午,寧波北侖法院立案庭上,因借貸案到法院的張女士,喊住了前往訴調對接中心的嚴法官,問是否還記得她。已辦案十幾年、接觸無數當事人的法官一臉茫然。原來,張女士是十年前一起離婚案的當事人,她講述了結案後的點點滴滴,感觸良多。
  張女士原籍新疆,前夫賀先生是寧波人,上世紀六十年代末響應“上山下鄉”號召加入開發新疆的隊伍。張女士年輕時能歌善舞,賀先生文質彬彬,兩人歡迎會上一見鐘情,在艱苦環境中相愛、結婚、生子,然後設法隨返鄉潮回寧波,在親戚朋友幫助下進一家國企,安穩生活。
  上世紀九十年代,國企紛紛改製、倒閉,夫妻下崗。賀先生依托多年跑供銷的經驗和人脈,創辦工廠,事業蒸蒸日上。進入新世紀,已是小有名氣的企業家,身邊不乏對他示好的年輕女性。劉小姐當時30多歲,離異後帶一10歲兒子,因業務上往來與賀玩曖昧。
  2004年,賀向張女士提出離婚。張不同意,賀起訴到法院。法官調解過程中,張想明白了:既然賀的心已不在自己這,不如好聚好散。在法官主持下,賀先生在財產分割中讓步,雙方調解離婚。
  離婚不久,賀先生變賣工廠和房子,跟劉小姐到她老家黑龍江,給她買房,開始二次創業。開始幾年順利,但之後在經濟大環境不景氣影響下,企業效益下降、資金緊張、難以為繼。年近花甲的賀先生因壓力、年齡等原因患上高血壓、糖尿病、心肌梗塞。劉小姐一改往日的善解人意,尤其在兒子上大學後,對沒錢又一身病的賀極其嫌棄,動輒開罵,生病住院也從不照料,最後以雙方並未領證、沒夫妻關係為由,把他趕出家門。
  走投無路的賀回老家寧波,嘗試聯繫子女。子女都不願見面。後來,有朋友把他的近況告訴張。張說,“我原本只是想去看看他落魄的樣子,沒想到他滿面病容”。張心中酸楚,沒考慮太多,把賀接回家。“昨天才跟兩個孩子商量好,同意他們的爸爸搬回,不管以後怎樣,夫妻一場,我還是決定陪他、照顧他。”
  張說到最後,笑了:“嚴法官,以後你再碰到人家來離婚,一定要給他們講講道理,外面花花草草很多,但能共享福、共患難的,往往還是糟糠之妻。”
  (原標題:十年後因落魄回歸“糟糠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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